收款不退、丢卡不补?下月起这些霸王条款统统无效
2025-04-30 21:06 央视新闻
被告辩称已将原告的会员权益转让给新的经营者,要求原告向新经营者协商退款。对此,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的服务合同具有一定的专属性和人身依附性。根据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转让债务的行为,对原告不发生效力。原告基于原服务合同法律关系,是有权向被告主张权利的。那么,原告那张“充5万赠1万”卡里的六千六百多块钱,和其他充值卡里的两千九百多块钱,能全额退还吗?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程惠炳:他们商家的这种折扣也好,或者说赠送也好,其实在推销的时候都已经把相应的成本肯定是计算在内的。无论是不是赠送的金额,它都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一部分,所以说赠送的金额也是需要相应的予以退还的。本案的消费者当时其实她也是通过这么一个折扣的活动来享受了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在退费的时候为了做出适当的平衡,我们也是结合充5万赠1万的这么一个活动的折扣比例,判决了相应的退费的金额。
一审判决退还原告8400多元
法官表示,充值、打折是美容美发店等商家常用的促销优惠方式,不过这些折扣力度必然已经计入机构的商业成本。最终,按照相应折扣折算。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三人共同退还李女士八千四百多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