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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公告!事关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

2025-09-17 10:12   枣庄人大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市人民政府起草了《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于2025年8月25日提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一审审议。一审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组织了联合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为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您可以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以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提出,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以及联系方式。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

  通讯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2731号枣庄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邮编:277800)联系电话:0632-8160089电子邮件:sdzzfgw@163.com

  传 真:0632-8160089

  枣庄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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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庄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环境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安全环境

  第三章 市容环境

  第四章 人文环境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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