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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物业服务中的司法难点问题

2026-02-26 17:12   人民法院报

  王利明教授系我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其学术研究长期聚焦民商事法律制度的理论建构与实践发展,在民法总则、物权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及人格权法等领域成果卓著。他深度参与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基础性单行法的起草、论证与修订,亦为中国民法典编纂作出重大贡献。

  记者:近期,物业纠纷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特此诚邀您就司法实践中亟待统一的法律适用难点等问题作以解析,旨在为全国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理论参考与实务指引。

  王利明:好的,物业纠纷问题关乎重大民生问题,涉及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维护,的确应该引起各界重视。

  记者:开发商未依法履行招投标程序,直接指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将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王利明: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住宅物业建设单位未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程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则上应被认定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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