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发布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6-04-03 15:55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本案是家电商品在保修期内因同一商品多次出现故障而引发退换货纠纷的典型案例。其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经营者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商品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边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有权要求其履行退货、更换或修理等义务。本案中,涉事豆浆机在一年保修期内连续发生三次不同故障,虽经两次维修仍未根本解决问题,已足以认定为“不符合质量要求”,严重影响了商品的正常使用价值。同时,依据《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经营者不得故意拖延履行相关义务。消保委的调解并未纠结于单次故障的成因,而是着眼于该商品在短期内反复出现问题的整体事实,依法支持消费者提出的更换诉求,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敦促生产与销售企业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消费提示】
结合本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家电产品时注意:
1.全面留存购物凭证:购买商品后,务必妥善保管发票、收据、电子支付记录以及产品保修卡,这些是证明购买事实、享受“三包”服务及后续维权的核心依据。
2.清晰了解“三包”规定:主动向经营者了解并确认所购商品的“修理、更换、退货”具体期限和条款,知晓自身的法定权利。国家规定或经营者承诺的保修期是保障权益的重要时间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