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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发布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2026-04-03 15:55   淄博市市场监管局

  本案是经营者隐瞒商品重大瑕疵、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典型案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商家将存在修理历史的“事故车”模糊表述为“样品车”,且未主动告知车辆的维修事实,这一行为剥夺了消费者全面、真实了解商品状况的机会,构成了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害。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明确了消费者对车辆的查验通常限于外观等“形式查验”,对于无法通过直观观察发现的隐蔽瑕疵,其如实披露的义务在于经营者。本案的解决不仅纠正了经营者的不当行为,维护了交易诚信,也清晰界定了在此类纠纷中经营者的告知责任边界。

  【消费提示】

  结合此类涉及商品真实信息不透明的消费纠纷,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类似商品时注意:

  1.主动询问关键信息:对于商家宣称的“特价车”、“样品车”、“库存车”等,消费者应主动询问并要求商家明确车辆是否存在事故、维修、零部件更换等历史情况,并将商家的关键承诺落实到书面凭证中。

  2.全面查验并保留证据:购车时,除检查外观外,可留意螺丝有无拆卸痕迹、车身漆面是否均匀、内饰有无异常磨损等细节。务必保存好购车合同、付款凭证、商家宣传资料及沟通记录。

  3.明晰自身法定权利: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与公平交易权。若经营者故意隐瞒与商品质量、性能、历史等密切相关的重大事实,导致消费者做出错误购买决定,该行为可能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要求撤销交易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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