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9-02 16:04 中国网信网
(一)重要工作进展信息,包括启动会、中期检查、专家督查、结项验收等重要节点进展情况,以及领导同志批示、责任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调研和听取工作汇报、呈报重要研究报告等情况;
(二)重大研究进展信息,包括项目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示范应用成效等;
(三)研究报告信息,包括国内外同领域研究最新进展,以及在项目研究中发现的影响国家网络安全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等。专业机构收到项目承担单位报送的信息后,汇总整理报送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可以采取约稿等形式,通过专业机构要求重点关注的项目有针对性地报送信息。
第三十四条 建立重大问题风险及时报告机制,项目承担单位发现项目重大问题风险时要及时向专业机构报告,专业机构发现项目执行、经费使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规问题风险时,应及时向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报告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 项目实施中须作出调整的,按以下流程执行:
(一)变更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实施周期、项目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项目预算总额调剂等重大调整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研究形成意见,或由专业机构直接提出意见,报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同意后批复;
(二)变更课题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课题实施周期、课题主要研究目标和考核指标、课题间预算调剂等重要调整事项,由项目牵头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专业机构研究审核批复,并报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