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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9-02 16:04   中国网信网

  中央网信办是网安专项的主责单位,对实施绩效负总责,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局、国家数据局、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成立网安专项协调小组,负责指导需求凝练、项目布局、绩效评价等工作。主责单位主要职责包括:

  (一)研究提出重大需求、任务布局及网安专项设置建议,编制网安专项实施方案;

  (二)制定网安专项管理制度,组织征集重大技术创新需求,编制发布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三)负责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承接具体项目管理工作,并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四)配合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网安专项关键节点考核、监督评估和总结验收等。

  第五条 中央网信办网络安全协调局作为主责司局,负责网安专项组织实施,组建网安专项管理办公室,负责协调小组运行日常工作。

  第六条 建立责任部门机制,充分发挥网络安全相关部门在网安专项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原则上每个立项项目确定一个责任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参与中期检查、实施成效评估等工作。

  第七条 中央网信办根据网安专项管理需要提出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建议,并委托专业机构开展网安专项项目申报受理、立项评审、资金拨付、过程管理、监督检查、里程碑考核、综合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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