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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9-02 16:04   中国网信网

  中央网信办对专业机构进行监督指导,对专业机构履行具体项目的日常监督职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对项目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以及专业化能力等进行督导检查。在各类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任务执行不力、资金使用违规、材料提交不实等问题,涉及专业机构审核把关不严、过程管理不到位的,倒查其管理失职责任。对专业机构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扣减项目管理费、压减任务委托数量、解除委托协议、阶段性或永久性取消项目管理资格等。

  第八条 网安专项充分发挥网信领军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鼓励支持有能力的网信企业牵头承担网安专项项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第九条 网安专项支持网络安全实战型人才培养,聚焦国家网络安全重大战略需求,培养一批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战略型、创新型、尖端技能型网络安全高端人才。

  第十条 网安专项全流程纳入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指南发布、评审立项、资金使用、过程管理、综合绩效评价、成果转化应用等。落实国家科技报告、科学数据汇交和科技成果汇交制度,做好有关档案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第二章 项目立项

  第十一条 中央网信办组织编制网安专项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科技部、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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