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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央网信办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09-02 16:04   中国网信网

  第四十六条 网安专项建立全过程、多层次、嵌入式的监督评估体系。监督评估工作应以网安专项实施方案、项目申报指南、立项批复、任务书、协议等为依据,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组织开展。

  中央网信办对网安专项实施过程和进展进行监督评估,对受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专业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和项目承担单位开展日常监督,按要求及时汇交监督检查数据,推动数据共享。主责单位会同专业机构建立公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审计监督、第三方监督等外部监督协同,并落实科技伦理监管制度。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网安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2号)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 涉及网安专项保密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保密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由中央网信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责编:卢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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