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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高”发布依法惩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解放军军事法院、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丰富防治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有效办法”部署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选编了6件依法惩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典型案例,现予以发布,供参考借鉴。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要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精准识别、依法惩治各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助力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26年11月2日

  案例一

  王某某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关键词】

  受贿罪 商业机会 无实质经营 不承担风险 实际获利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男,某贸易中心(事业单位)原党委书记、主任。

  2010年至2022年,王某某利用担任某贸易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下同)19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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