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高”发布依法惩治新型、隐性职务犯罪典型案例
2026-11-05 15:05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裁判结果。2025年1月15日,衢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吾某某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吾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减轻处罚。综上,以受贿罪判处吾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一审宣判后,吾某某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一)升值可能性较高的战略配售股的预期收益,可以认定为受贿犯罪对象。虽然战略配售股的定价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相同,但其发行对象特定,目的是为了确保特定对象无需经过申购新股等流程而购得股票,具有提前锁定的性质,如所涉公司发展前景良好,则公司的战略配售股在上市后升值可能性较高,其价值不仅体现在购买时战略配售股的自身价值,还更多体现在战略配售股中包含的公司上市后的预期收益,故此类战略配售股的预期收益具有刑法中的“财物”属性,可以认定为受贿犯罪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