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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与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5-04-27 10:31   海报新闻

  聊城市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在对某工贸公司诉某电子商务公司一款茶道杯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处理过程中,涉案产品的生产商某杯业公司对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依托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的行政确权与行政裁决衔接机制,执法人员与无效案件的审理人员取得联系,共同对专利无效与专利侵权案件进行会商和综合研判,最终确定对两个案件在同一天进行现场联合审理。

  2024年6月26日上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专利无效案件进行了现场审理,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旁听了审理,了解了双方对专利新颖性、创造性的争议,该案件当庭宣告维持专利权有效。当日下午,东昌府区市场监管局对专利侵权纠纷案件进行了现场审理,根据行政确权的结果,进一步明确了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通过当事人举证、质证、辩论等环节,进一步查明涉嫌侵权的事实和证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案件审理人员旁听了案件审理。

  当事人用同一证据,既作为专利无效案件中对抗涉案专利权新颖性的证据,又作为专利侵权案件中现有技术证据。通过对无效案件的旁听,执法人员更准确地理解了相关证据的技术内容。7月4日,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执法人员结合无效案件的审理情况对侵权案件进行了调解,当事人就停止销售涉案产品和赔偿等事项达成了调解协议。执法人员将处理结果及时通报至无效案件审理人员,7月5日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书面审查决定之前,无效宣告请求人撤回了无效宣告请求,两个案件顺利结案。

  【案例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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