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与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5-04-27 10:31 海报新闻
聊城市充分发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的专利行政裁决和行政确权衔接机制作用,自2022年以来开展专利行政裁决和行政确权线上线下联合审理3次,此次为首次进行线下现场联合审理。通过同一天审理、相互旁听、及时通报案件处理结果等方式,既缩短了办案期限,又加深了执法人员对专利制度和专利无效程序的理解,更容易找到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和症结,提升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质效,及时维护了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10.滨州市邹平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茅台”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案情简介】
第284519号商标、第3029843号商标、第3159141号商标、第3159143号商标、第3333018号商标、第29706730号商标、第237040号商标,是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在第33类“酒”、“白酒”等商品上的注册商标。
2023年4月邹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邹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提供线索,对彭某某等人涉嫌销售商标侵权茅台酒的行为展开调查,因涉嫌构成犯罪,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向邹平市公安局移送该案。2024年8月29日,邹平市市场监管局收到邹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意见书,指出彭某某、桂某、吴某某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鉴于彭某某、吴某某具有自首情节,桂某具有坦白情节,三人均有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依法决定对该三人不起诉,转交邹平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处理。同日,邹平市市场监管局对彭某某、桂某、吴某某销售侵犯“茅台”等注册商标专用权白酒的行为予以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