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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与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5-04-27 10:31   海报新闻

  本案当事人既实施了反向假冒商标行为,又构成对原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直接侵犯,属于双重商标侵权行为。该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对商品真实来源的知情权,导致其产生误认误购,同时损害两家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本案是经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后,因其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而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的典型案件,体现了“刑行衔接”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高效运作,对商标侵权经营者起到警示震慑作用,有效提升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

  4.东营市广饶县市场监管局发挥三级联动机制作用,裁决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请求人魏某某于2020年2月14日获得名称为“酒瓶(3)”的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为ZL201930386609.0,该专利权在请求人提起侵权纠纷裁决请求时合法有效。

  2024年8月28日,请求人发现被请求人销售的白酒酒瓶落入该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向乐安街道市场监管所提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请求。在了解基本情况后,执法人员向请求人普及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的特点优势,并告知其流程、指导请求人填写《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县局科室收到请求书后快速立案,并在案发辖区基层所抽选骨干人员,组成合议组并调查取证,同时向市局申请选派技术调查官参与案件办理工作。考虑到请求人地址为河北省,执法人员创新“线上受理”模式,实现申请、受理、文书送达网上办理,为身处异地的请求人提供便利。整个受理过程高效透明、准确可追溯,避免请求人长途奔波,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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