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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4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纠纷调解与仲裁十大典型案例发布

2025-04-27 10:31   海报新闻

  2024年1月,原告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向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某商贸销售行,指控其销售的卸妆水等多种产品使用了与原告第49****6号、第21****50号和第16****59号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根据研判,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将案件委派给威海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进行调解。经了解,双方对侵权事实争议较大,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多种产品使用了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致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其产品或经授权销售的产品,侵害了其多个注册商标专用权。而被告某商贸销售行认为,自己拥有其他品牌的授权,与原告的商标不存在冲突。调解员运用“四平四说”调解法,向双方讲清案件事实,阐明法律依据,引导某商贸销售行认清侵权事实,并充分发挥桥梁作用,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成双方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典型意义】

  本案中,调解员运用“四平四说”调解法,以平和的心态把事说清,以平实的语言把法说明,以平等的人格把理说透,以平易的方式把情说近,兼顾法理和情理,坚持公平公正,维护好双方当事人的权益。

  8.聊城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实地调查,速调速决专利侵权纠纷》

  【案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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