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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案例,涉电子数据认定、陈年命案办理等

  (三)运用司法会计专业知识联合审查。办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中,一般以查获实物货值认定犯罪金额,通过电子数据查证已销售伪劣产品数量和货值金额,经委托鉴定予以认定。为增强鉴定意见证明力,检察技术人员用司法会计知识,配合检察官进行全面审查核实,确认姜某明、吴某霞向上游干粉生产厂家进购不符合国家标准干粉7347.788吨,用于生产10种规格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灭火器,并向134家经销商进行销售,销售金额5395.16万元的犯罪事实,上述指控意见法院全部予以采信。

  (四)提供数据推动多方联动延伸治理。检察机关依法向案发地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对灭火器生产、销售行业领域问题综合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见实效,检察机关向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该案中不符合国家标准灭火器销售渠道、区域、数量等数据8万余条,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单位、购买主体等对80万余具灭火器进行处置。

  【典型意义】

  消防安全贯穿于生产活动全过程,生产、销售价格低廉的伪劣灭火器流入市场,将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重大隐患。检察机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运用技术手段提取和恢复关键数据,解决大量伪劣产品已销售难以查证等问题,特别是查清不在案的伪劣产品数量,并进行司法会计鉴定认定犯罪金额,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推动多部门协同履职,彰显从严惩治制假售假犯罪司法导向,守护万家灯火。

  案例四

  芦某某、刘某抢劫案

  ——法医专业采用多技术手段助力陈年命案办理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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