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案例,涉电子数据认定、陈年命案办理等
2026-09-21 10:34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二)开展司法会计专门审查,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技术办案团队审查发现,8家企业的研发费用表间数据相互矛盾,存在研发费用数据被粉饰的风险;1家企业未按规定将投资收益计入总收入,通过人为调节财务数据使高新技术收入占比由不达标变为达标;另有5家企业的营业收入、往来账款等核心财务指标波动异常,存在财务舞弊的风险。技术办案团队累计出具技术性证据审查意见书24份。据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启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工作,推动案件办理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形成技术标准规范,推动类案监督提质增效。为破解后续同类案件财务证据专业性强、审查效率低、标准规范供给不足等问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部门总结审查经验,形成《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中的财务资料审查内容和方法说明》,推动全市检察机关业务部门自主排查同类案件财务造假线索,实现类案监督规范化、常态化,为高质效办理类案提供技术支撑。
【典型意义】
办理高新技术企业骗取税收优惠案件时,检察机关立足检察技术一体化优势,依托上下联动的司法会计一体化办案模式,破解企业财务造假复杂证据审查难题,通过运用表间数据勾稽关系交叉核验海量财务数据,推动财务类证据审查提质增效。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中财务资料造假共性问题,提炼标准化审查方法实现类案复用,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专项治理,避免国家重大经济损失。
案例八
曾某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资金电子数据分析特色实验室支撑资金密集型案件办理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