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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案例,涉电子数据认定、陈年命案办理等

  (一)提取标准样本。本案中的检材(103号他项权证)属于特种文件。鉴于不同批次标准样本在制版、印刷过程中可能产生特征差异,为增强样本可比性,检察技术人员依据相关标准规范,结合检材特种文件构成要素特性,与检察官共同确定样本提取方案,重点从发证单位处提取与检材特种文件打印时间相近、印刷流水号接近、证书编号邻近的相同批次标准样本,共收集标准样本13份,其中1份与检材编号相同但记载内容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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