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案例,涉电子数据认定、陈年命案办理等
2026-09-21 10:34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看守所“捎买带”型滥用职权犯罪行为隐蔽性强、侦办难度大,针对涉案人员反复删除覆盖数据、分散隐匿数据等规避侦查行为,检察机关通过检察技术资源一体化使用,依托“电子数据+”多专业门类协同机制,开展电子数据深度恢复、云端数据追踪、多源异构数据关联,同时结合资金流向分析、信件照片聚类检索、笔迹甄别鉴定等技术手段,深挖犯罪线索,精准锁定关键证据,支撑窝串案一体查办。
【基本案情】
童某某、谢某系某市某区看守所原管教民警,二人在担任同监区管教民警期间,违规使用个人手机为被监管人员与外界通话,非法传递生活用品、食品药品等物品,向被监管人员推荐介绍律师,违反分押分管规定混管混押,非法收受被监管人员亲友贿赂款物,严重破坏看守所监管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经指定管辖,2025年3月13日,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童某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同年6月11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童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在办理童某某案期间,检察机关通过大数据筛查分析,发现谢某受贿、滥用职权线索。2025年12月15日,某市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谢某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提起公诉。同年12月25日,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以谢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技术支持办案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