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发布案例,涉电子数据认定、陈年命案办理等
2026-09-21 10:34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三)专门审查推动重新鉴定。技术办案组结合办案部门调查取证认定的案件事实,继续围绕原鉴定意见开展技术性证据实质性审查,主要包括:审查旁证材料来源有无非利害关系人、有无明显矛盾,伤前工作、生活情况是否明确;审查病历材料是否能根据办案部门认定的真实病历材料,作出脑震荡后综合征的诊断;审查精神检查中是否有存在刻意夸大精神障碍症状、作出不实虚假陈述等情形;审查分析论证材料中有无通过伤后工作情况,认定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是否受限,以及精神伤残等级的作出,是否建立在明确脑震荡后综合征诊断的基础上等。办案部门依据技术办案组实质审查意见,决定启动重新鉴定程序,经重新鉴定12起案件均不构成脑震荡后综合征十级精神伤残,重新鉴定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
(四)协助高质效参与社会治理。通过该系列民事监督案件的办理,暴露出司法鉴定检材审核不严、保险理赔风险核查缺位等行业风险,检察机关依法向当地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开展专项督查,推动行业全面自查自纠。同时,联合金融监管、卫健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建立防范和惩治鉴定领域虚假诉讼联动机制的意见》,搭建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构建“源头防范、全程管控、联合惩戒”长效治理体系。
【典型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