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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发布案例,涉电子数据认定、陈年命案办理等

  (二)细化检验方法,明确检验路径。在最高检检察技术部门指导下,技术办案组集中研讨细化《检验方法》,确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静态与动态电子数据检验为技术手段的检验路径。根据办案需要,技术办案组收集汇总《个人信息保护法》等25部关联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将具体条文与《检验方法》逐条对照梳理,整理出App功能性检验的14类25项待检项目,形成标准清晰的判定清单。技术办案组整合实验室电子数据检验工具,形成静态检验与动态检验相结合的流程导图,并根据检察机关电子数据检验鉴定相关规则,形成要素齐全的检验记录模板,构建App功能性检验标准化流程,为后续实施检验鉴定打下基础。

  (三)开展检验鉴定,提供证据支持。技术办案组根据范式流程,规范开展App功能性检验鉴定。在静态检验方面,针对50个App技术架构与保护策略的显著差异,通过人工底层汇编指令与编译器优化,精准重构出个人信息采集的关键函数与数据流向。在动态检验方面,针对不同行业领域App收集个人信息行为的触发条件和环境感知特性的差异性,技术办案组构建了高保真动态交互检测体系,模拟真实用户与App间的完整交互路径,规避App的反检测机制,在受控的监测环境中诱发App的信息采集行为,并结合内存级的行为监控技术,同步记录待检App及其第三方SDK获取的用户权限与用户数据。经对50个App逐一检验,共检出26个App存在“未经同意收集”“强制、频繁、过度索取权限”“未提供有效的注销机制”等7类问题。检察技术部门据此出具检验鉴定文书26份,为专案办理提供关键证据支撑。

  【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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