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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住房公积金新政来了!

2024-09-20 15:08   海报新闻

  (五)优化贷款管理,新增共同借款人变更内容,对共同借款人在合同履行期间离异、死亡、被宣告死亡或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抵押物权属发生转移时借款合同变更进行约定,明确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权利与义务,保障借款人权利履行期间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增加了带押过户和商转公有关业务内容。申请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一年内的租房提取金额计入公积金账户余额。再交易自主住房贷款期限加房龄不得超过50年。购买保障性住房首付款不低于所购住房主体价款15%。

责编:郭 超
审签: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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