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寿田|黄庭坚晚年草书的“黔州之变”
2024-07-13 17:20 文化视界
绍圣三年(一〇九六)从黄庭坚晚年草书“黔州之变”发端,其草书代表作大多完成于“黔州之变”之后一段时期,如:《廉颇蔺相如列传》(绍圣三年,一〇九六)、《刘禹锡竹枝词卷》(绍圣三年,一〇九六)、《李白秋浦歌并跋》(绍圣三年,一〇九六)、《花气诗帖》(元符元年,一〇九八)、《杜甫秦州杂诗帖》(元符三年,一一〇〇)、《杜甫别李子义诗帖》(元符三年,一一〇〇)、《香严十九诵卷》(约一〇九八—一一〇〇)、《谈道章卷》(约元符三年,一一〇〇)、《诸上座帖》(元符三年,一一〇〇)。
以上草书作品,创作时间横跨七年,皆可视作黄庭坚晚年变法所至臻创作高峰期作品,是他在从黔州到戎州、鄂州再至宜州的不断流徙中创作完成的。非一时一地之作,时空跨越很大。由于黄庭坚在近十余年流徙中,不断遭受时代命运的不公打击、迫害,因而,这些杰作,在艺术精神上,是带有强烈悲剧性的。从他的这些草书作品中分析探究,其中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卷》《杜甫秦州杂诗卷》《李白忆旧游诗卷》,都无不是借古人或悲愤、或沉郁、或豪迈之诗文,以浇自己胸中块垒。而其中体现更多的是,来自儒家积极入世、心怀天下苍生的家国情怀。而《诸上座帖》以禅宗语录作为草书创作文本,则体现出书家的禅学宗趣。于心意闲淡,笔力恍惚幽微间,如禅家句中有眼,具万虑不萦泊于心的超然之姿,乃草书中杰构。《诸上座帖》创作于元符三年,同一年,黄庭坚在写下《李致尧乞书卷》之后的跋语中写道:“元符三年二月己酉夜,沐浴罢,连引数杯,为成都李致尧作行草。耳热眼花,忽然龙蛇入笔。学书数十年,今夕所谓鳌山悟道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