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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寿田|黄庭坚晚年草书的“黔州之变”

2024-07-13 17:20   文化视界

北宋是中国文化发展之高峰,也是文人化书法真正确立时期。陈寅恪评价宋代文化时说:“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作为文化、书法巨匠,以苏轼、黄庭坚、米芾为代表的北宋尚意书家,他们面对晋唐两座书法高峰,不得不产生历史的前瞻与思索:既不能无视晋唐,完全走一条自我之路,这是注定不会成功的;同时,他们又不能匍匐于晋唐两座书法高峰之下,一味膜拜。由此,他们选择了一条中间的道路:于晋唐两者之间各有取舍。如苏轼表面崇晋,但却对《淳化阁帖》一味否定。在北宋崇王风气中,也并未见出他对羲、献的兴味,而是对颜真卿、杨凝式大加赞美推崇。他在诗中表达的“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很好地诠解了他对书法创造性的尊崇和追求。是“意”而不是“法”,构成其书法创作的核心题旨;作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黄庭坚,较苏轼仅小八岁,因而在师友之间。黄庭坚的书法创作观念与苏轼高度一致。他也极力推崇独创性,而鄙弃为人作计。他在诗中写道:“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由此,对独创性——尚意的高度尊崇,使苏、黄、米三家,在晋唐之间各取所需,从而,超越对晋唐的追随而实现了宋人的书法个体性创造。如苏轼以颜真卿、杨凝式、李邕为基,又融汇王僧虔,正取顺守,走向自我个性书风的创造;黄庭坚早年取法颜真卿、苏轼,后以《瘗鹤铭》为文本,鱼龙化变,摆脱苏字笼罩,成一家法。其中他在书法审美观念上倾向于追求晋人之韵,而在创造践履上则倾向于唐人,无论是于楷于草,都最终得力于唐人。而在创作态度上,则是正取逆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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