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姜寿田|黄庭坚晚年草书的“黔州之变”

2024-07-13 17:20   文化视界

绍圣三年(一〇九六)黄庭坚五十二岁时,写出《廉颇蔺相如传卷》,表明他之已得草圣三昧。并写下系列草书代表作。而这个时期的草书创作,虽标志着黄庭坚一生草书经历了三十余年艰苦锤炼后的突破,但对草书创作的严格自律和期许,却使他对自身草书仍予以严格审视,并提出更高要求。由此,紧接下来,经过四年锤炼磨砺,他的草书又走向更高超越。以《诸上座帖》(图3)为标志,他的草书开始进入高旷幽微之境。所以黄庭坚继绍圣三年(一〇九六)黄龙山悟道后,又称自己于元符三年(一一〇〇)鳌山悟道。他从两个方面,对绍圣元年及黄龙山草书顿悟之后的草书创作作了自我反省与批评,他说:

予学草书三十年。初以周越为师。故二十年抖擞,俗气不脱。晚得苏才翁、子美书观之,乃得古人笔意。其后又得张长史、僧怀素、高闲墨迹,乃窥笔法之妙。今来年老懒,作此书如老病人扶杖,随意倾倒,不复能工,顾异于今人书者,不纽提容止,强作态度耳。

老来渐懒慢,无复事。人或以旧时意来乞作草,语之以今已不成书,辄不听信,则为画满纸。虽不复入俗,亦不成书。使钱公见之,亦不知所以名之矣。

余在黔南,未甚觉书字绵弱,及移戎州,见旧字多可憎,大概十字中有三、四差可耳。今方悟古人沉着痛快之语,但难为知音耳。

图2:黄庭坚《诸上座帖》(局部)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