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寿田|黄庭坚晚年草书的“黔州之变”
2024-07-13 17:20 文化视界
“绍圣甲戌”即一〇九四年,黄庭坚时年五十岁,也即是说,黄庭坚明确表明自己是在五十岁开始顿悟草法,得“草书三昧”的。他还表述当时自己的草书创作状态:“若得明窗净几,笔墨调利,可作数千字不倦,但难得此时会耳。”黄庭坚自言,五十岁时于黄龙山中得“草书三昧”,但五十岁时却未见留下草书代表作。他的真正意义上的得“草书三昧”的开山之作为《廉颇蔺相如传卷》。这卷草书长卷出世即高峰。此卷一出,标志着黄庭坚草书创作臻至高度成熟之境。同一年,他进入草书创作高峰期。陆续写下《刘禹锡竹枝词卷》《李白秋浦歌跋》。这些草书杰作,建立起宋型狂草典范,也改写了草书史。这突出表现在,黄庭坚对草书空间性及草书空间构筑的拓化与悟解:空间大于时间,打破唐型狂草,时间主导空间的主体特征,导致狂草风格发生重大变化。由此,黄庭坚从深层触及到草书创作的一个重要问题:草书孰慢孰疾?他写道:“元符三年七月二十五日,余将至青衣,吾宗子舟求余作草。拨忙作此,殊不工。古人云‘匆不暇草’,端不虚语。时涪翁五十六矣。”
黄庭坚以自身的草书创作体验,有力地证明了草书失之于快,而需慢,于此,笔法上也表现对篆籀笔法的匹配要求。他说:“近时士大夫罕得古法,但弄笔左右缠绕,遂号为草书耳。不知与科斗、篆、隶同法同意。数百年来,惟张长史、永州狂僧怀素及余三人悟此法耳。”
草书笔法上的缓异,使黄庭坚将太极意识注入狂草笔法;并使其在草书空间结构上,趋于空间构成的奇幻、环抱、繁富。在这方面,黄庭坚草法直接开启了晚明王铎晚年草书长卷创作的变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