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等作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发布
2026-08-05 10:09 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1993年7月17日下午,谭某旺、王某英、谭某娜被发现在家中遇害。因7月16日晚谭某娜在谭某义家借宿,谭某义被公安机关列为重大嫌疑人。1999年3月4日,河南省周口地区(现周口市)检察分院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谭某义提起公诉。12月14日,周口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谭某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谭某义提出上诉。2000年5月1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谭某义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2年1月1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认为谭某义强奸谭某娜后为灭口而将谭某旺、王某英和谭某娜先后杀死的基本事实清楚,以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数罪并罚,判处谭某义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谭某义再次上诉。2003年7月3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谭某义入狱服刑后,其本人及家属曾多次信访、申诉。2017年5月25日,谭某义家属委托律师向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