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马某林抢劫再审抗诉案等作为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发布

2026-08-05 10:09   最高检微信公众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受理后,通过实地查看涉案场所,与侦查人员、法医及原承办人员座谈,全面深入了解办案过程和细节,并对马某林在案发前是否对埋尸现场进行踩点的情况进行了核实;多次提讯马某林,认为其无罪辩解存在前后不一致,且与在案证据存在矛盾;就马某林提出案发当晚被害人在和政县由其丈夫王某某接走的辩解,调取了王某某手机在案发时段的信号轨迹,结合其他证据证实王某某案发时段未去过和政县,排除王某某作案可能性。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2023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二)抗诉意见和理由

  最高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判决以盗窃罪对马某林定罪处罚确有错误,原审被告人马某林为谋财杀害怡某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理由如下:

  1. 本案侦破过程客观、自然,合乎逻辑。被害人失踪后其亲属报案称,家中一部绑定被害人银行卡的手机显示有大量现金被支取。监控视频证实,2015年5月25日22时许,被害人乘坐马某林从其堂弟处借来的轿车前往和政县后失踪,26日深夜开始马某林持被害人银行卡,男扮女装在临夏州内多地银行自动取款机频繁取现,锁定马某林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其抓获。公安机关在马某林家中查获被害人银行卡及藏匿的现金32万元,提取到其男扮女装的衣物。在案证据证明马某林于26日凌晨将涉案轿车归还其堂弟,公安机关在还车地点附近几十米处发现了被害人尸体,并在车内提取到被害人血迹,锁定并抓获马某林作案的过程自然、符合常理。

猜你喜欢

热点新闻

{$loop_num=0}